规章制度
学生实习守则
发布时间: 2020-07-27 浏览次数: 2043

1、学生来中心实习,必须遵守中心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通过实习培养自身的劳动观念、合作意识、动手能力和创新思维能力、进一步提高工程素质及良好的思想作风和严谨的工作作风。

2、必须按指定的地点进行实习,有组织、有纪律地服从教学安排。遵守教学秩序,实习中不做与实习无关的事。

3、必须按规定穿工作服和佩戴胸卡。机加工实习时女生必须戴工作帽,杜绝一切不安全因素。严禁穿短裤、背心、裙子、拖鞋和高跟鞋来参加实习。

4、实习期间不得迟到、早退,实习期间不得擅自离开实习场地。凡因病和特殊情况需请假者,必须经过所在学院和中心教学办公室批准。

5、实习时,严格执行各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未经指导老师的许可不得擅自开启机床。听从指挥、细心操作,做到安全实习,不得随意触动实习场地的各种电源开关和机床手柄。严禁在实习场地追逐、打闹。

6、必须虚心学习,注意听讲,认真观察示范操作。操作前应了解所用机床、仪器仪表的性能和操作方法,必须按图纸的技术要求和指导人员讲解的工艺方法进行加工,按照指导教师布置的操作项目和加工内容进行制作,不得擅自变更。

7、做到文明生产实习, 每天实习结束时,应整理和清点好自用的工具、仪器仪表、元器件及工件,做好所在工位的清洁卫生,实习场地、设备要保持清洁,坚持每日小扫,每周大扫制度。经指导人员检查后,方能离开岗位。

8、实习报告,做到文字工整,图形清晰,并于理论考试时由班长收齐集中交实习指导教师。

9、爱护国家财产,不得任意操作或动用非指定的设备、仪器、工具和元器件,使用工具、工件、仪器仪表后应放在规定位置,不得乱拿别人的工具、工件、仪器仪表及元器件,并维护保养好机器设备、仪器仪表、工、夹、量具,凡无故损坏或丢失要按情节轻重折价或照价赔偿。

10、学生违反中心的有关规定而又不听从批评教育者责令停止实习,进行检查。情节严重或态度恶劣者取消其实习资格,并报院、系有关部门备案予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