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实体: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报送高校教师师德师风先进事迹材料的通知》(皖教秘人[2018]47号)文件精神,现将报送教师师德师风先进事迹材料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推荐对象和条件。在教书育人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高校教师,重点是中青年教师。推荐条件:忠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具有坚定的理想信念、高尚的道德情操、扎实的学识素养、博大的仁爱之心,始终坚持教书与育人相统一、言传与身教相统一、潜心问道与关注社会相统一、学术自由与学术规范相统一,教书育人成绩显著、贡献突出,事迹感人,享有较高社会声誉,具有重要影响力,人民群众公认。
2、推荐名额。各单位推荐上报不超过1名教师,学校将从中遴选1名教师推荐上报省教育厅。
3、材料要求。详细介绍推荐人选的先进事迹,要求材料准确、内容翔实、细节生动、感染力强,要有具体工作事例,要充分展示候选人的先进性、时代性和典型性,字数在3000字以内。
4、报送要求。请各单位将材料于4月19日下午6点前报送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部)人事管理办公室,联系电话:62901084,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hfutrsk@126.com。逾期不再受理。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报送高校教师师德师风先进事迹材料的通知皖教秘人[2018]47号.pdf
校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部)
2018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