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
《工程训练》指导教师安全及纪律规定
发布时间: 2020-07-27 浏览次数: 419

1、工作期间,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必须按规定着装、佩戴胸卡,不得穿背心、短裤、裙子、凉(拖)鞋等。

2、必须提前3分钟到达教学岗位,不得迟到、早退。不得擅自调课、调休、轮休、离岗、串岗。

  3、在教学现场,不得聊天、抽烟、游戏或做与工作无关的事。严禁酒后上岗。

4、严格执行教学计划,每次实习前应按要求填写教学日历,不得擅自提前结束实习课程,按时、按质完成教学任务。

  5、在进行现场教学前,必须详细介绍本工种实习安全注意事项。

6、必须随时注意和检查实习设备和场地,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对不能解决的问题,需及时上报。

  7、实习过程中,应随时检查学生安全着装(或其他防护用具),确保实习安全。

  8、必须在实操现场巡回指导,及时纠正学生的错误操作。

  9、加强学生纪律管理;对学生应以正面教育为主,不得使用讽刺或侮辱性语言。

10、严格执行学生考勤纪律。实习开始时及结束前,均应点名检查学生实到状况,如实填写学生考勤并由班长签字。加强实习过程监控,避免学生中途脱岗。

11、对于不在当天实习名单上的同学,须持有补课通知单方可允许参加实习,并将实习成绩填写在补课通知单上,同时提醒同学实习结束时将补课通知单送交工培中心教学实训办公室。工种实习结束一周内,将实习名单、考勤、成绩上交教学实训办公室。

12、认真批改实习报告;严格按照实操评分标准,公平、公正地进行打分。

13、对于学生反映而无法解决的事项,需当天上报中心教学实训办公室。